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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顺利通过结项验收

发布时间:2024-03-18 09:41 作者:管理员 浏览:306次

2024年3月15日,济宁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顺利通过项目结项验收。

一、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本次结项验收是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与鉴定中心受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邀请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博物馆和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与鉴定中心的五位文博领域资深专家,在济宁市博物馆召开结项验收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先后在两馆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考察,并认真听取了馆方结项汇报,认为该项目在全流程、全链条过程中均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合理,专家评审组一致同意通过结项验收。

二、预防性保护项目推进过程

为提升济宁市博物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能力,济宁市博物馆编制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方案,积极申报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获山东省文物局批准后,依据批复项目方案要求,根据到位文保经费和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实际需求,全力推动项目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项目落地不延误、资金利用不卡顿,自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完成了项目施工,11月20日,经项目初验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整改优化后今天正式完成结项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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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验收现场

三、何为文物“预防性保护”

文物藏品保护的原则主要体现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研究损坏原因、改善环境四个方面,目前,预防性保护的理念已经成为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和首选策略。我国文物保护行业技术标准《WW/T 0066-2015 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编写规范》中对预防性保护的定义表述为,通过有效的管理、监测、评估、调控,抑制各种环境因素对文物的危害作用,使文物处于一个“洁净、稳定”的安全保存环境,达到延缓文物劣化的目的。强调从源头控制各种环境因素,温湿度控制以湿度控制为优先,以及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采取不同的预防性保护措施。文物预防性保护的思路在于“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在一定程度上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的效果往往优于在紧急情况下的抢救性修复。

四、馆内文物预防性保护实施情况

济宁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是在前期预防性保护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博物馆文物预防性保护能力,以期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调控系统。本次预防性保护二期项目采购了一批手持式便携温湿度二氧化碳检测仪、温湿度记录仪,在文化中心馆文物库房配备了多功能储藏柜(架)、加湿除湿一体机、文物转运箱,展厅配备了平柜、独立展柜、智慧AR展柜;古槐路馆文物库房配备了文物安全库房门、多功能储藏柜、隔板式恒湿储藏柜、恒温恒湿储藏柜,在文物保存微环境(展柜、储藏柜、囊匣等)和小环境(展厅空间和库房)方面,总体提升了馆藏文物的预防性保护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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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AR文物展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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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储藏柜、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之计在于春,本次结项验收工作在2024年第一季度顺利完成,为全年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亦为即将开展的文物本体修复工作、数字化保护项目提供了稳定、洁净的文物储存环境。针对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管理要求高的特殊性,未来济宁市博物馆将在环境质量控制,监测手段、检测方法和技术装备的提升等方面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工作,在“环境稳定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工作实践进一步完善文物风险管理机制,切实保障馆藏文物安全,不断加强馆藏文物的保护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