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捐赠藏品的管理,充分发挥捐赠藏品在博物馆文化传播和教育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捐赠物品统一验收,集中管理,设立明细账,并做到帐、卡统一,准确无误;
二、收到捐赠者藏品后,应当场记账,填写《捐赠协议》,并向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开具收据,做到帐、卡、收据一致。
三、全部捐赠物品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分类、整理后,方可进行入库储存,并建账登记逐一审核、验收。
四、捐赠物品的储存、消毒药严格按照公安、消防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执行。
五、操作规程
1、由捐赠者向博物馆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如实介绍捐赠藏品的所有权,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由征管部受理申请并核实材料后,报博物馆学委会对捐赠藏品审议并给出书面意见。
3、同意接受捐赠者,由征管部负责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4、捐赠物品按照规定进行消毒整理后,与保管部进行交接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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