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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来了,看古人的浪漫表白,不仅送珠宝,感情到位了连鞋都送

发布时间:2021-08-16 09:10 作者:管理员 浏览:2252次

原创 文史君 浩然文史 收录于话题#传统节日61#传统文化112#中国古代史408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向心爱之人表白,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浓情蜜意,并非今人之特权,古人比我们更懂浪漫。由于环境所限,古人表白大多含蓄,所用之物虽小,所传之情却深。若我不能时时与你相见,就让我的心意朝夕相伴,让它替我守护你,见物如见人,以慰相思之苦。这种浪漫雅致的心思与情感大概是今人很难体会到的了。
一、赠送珍宝
以金银珠玉等珍宝赠予心爱之人,一是取其珍贵之意,二则是取其坚贞之意。金银珠玉不易毁坏,象征着二人情比金坚,海枯石烂,永恒不变。男方送给女方的定情之物不少都与此相关,比如发钗、簪子、耳饰、手镯等。
按照洪昇《长生殿》的说法,唐玄宗在七月七日赠给杨贵妃的定情之物便是发钗,“朕与妃子偕老之盟,今夕伊始。特携得金钗、钿盒在此,与卿定情”,以表二人白首偕老之心。此时的唐玄宗与杨贵妃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帝王后妃,更像一对寻常夫妻,期冀爱情永恒罢了。汉武帝极为宠爱李夫人,赐给她一支玉簪。有一次,汉武帝前往李夫人宫中,取玉簪用来搔头,此后玉簪便有“玉搔头”之称。

金钗定情
女子用耳饰来打扮自己,在《山海经》中便有记载:“青宜之山宜女,其神小腰白齿,穿耳以鐻。”较为名贵的耳饰是用珠玉制成的,汉代美女罗敷、刘兰芝皆戴着这种材质的耳饰。清人李渔在《闲情偶记·声容部》中说“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可见耳饰对女子的意义。古代男子向女子表白情意时,也会赠送耳饰。唐代张籍《节妇吟》“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中的“明珠”,指代的便是赠与女子的耳饰。

玉耳饰
手镯是古代女子的贴身饰物,又有跳脱、腕钏、臂钏、约腕之称。繁钦《定情诗》云:“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在古代,手镯可以男子赠送给女子,也可以女子赠送给男子。男子赠送女子手镯是希望女子日日佩戴,而女子将自己的手镯赠送给恋人,则是提醒对方不要忘记自己。在文学作品中,常见女性赠恋人手镯的情节。陶弘景在《真诰》中写道,仙女萼绿化钟情羊权,便赠给他两枚金玉手镯。蒲松龄《聊斋志异·白于玉》写道,一吴姓书生在梦中与一紫衣仙子欢好,临别之际,仙女把自己所戴金手镯送给吴生留念。明清时期,手镯在女性群体中极为普遍,材质有金、银、翡翠、玛瑙、琉璃等,也被当作男女间的定情信物。《醒世姻缘传》第七十五回说,狄希陈与寄姐定情时,便送给她一对钗子、一对宝簪、四个戒指、一副手镯。

金玉手镯
簪子也是清代以前男子束发所用。如杜甫《春望》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因此,也有女子送给男子簪子表达爱意的做法。汉乐府《有所思》中,女子为身处大海之南的情人准备了一支玳瑁簪,加上双珠后,犹嫌不足,再加玉饰。女子如此用心地修饰簪子,自是出于对男子的一往情深,希望他能珍视自己的情意。明代戏剧《玉簪记》中,女主人公陈妙常在恋人潘必正前往京城赶考时,赠给他一支玉簪,以表其情。黄梅戏《柳毅传书》中的龙女与柳毅分别时,龙女专门赠以玉簪,希望他早回龙宫,二人重叙离情。

昆曲《玉簪记》
用戒指定情的习俗由来已久,但与今日不同的是,有时女子可主动赠与男子,以表爱慕。南朝刘敬叔《异苑》中记载,沛郡人秦树在冢墓中与一女子欢好,临别之时,女子“以指环一双赠之”。唐人传奇《李章武传》记载,书生李章武与华州王氏子妇相爱,临别时王氏子妇赠李章武白玉指环,并赠诗道:“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晚唐以后,戒指渐渐由男女互赠变为只由男子赠与女子。《云溪友议》记载,书生韦皋早年游江夏,与少女玉箫产生恋情,临行时赠以玉指环,约定几年后相见。后韦皋食言,逾期不至,玉箫悲痛而陨。
二、赠送日用品
日用品虽不及珍宝贵重,但因为是个人常用之物,以之赠人,更显自己对对方的信任与亲昵。尤其是女性,以个人私用之物相赠,还冒着有损名声的风险。男女互相表白心意时,所赠日用品种类较多,男方多是赠送女方玉佩、扇子,以表达自己的陪伴、相思之意。女方赠给男方的则多是自己所制或所用之物,比如香囊、同心结等。
古代男子对玉颇为钟情,认为“玉之美,有如君子之德”,又说“君子无故不去玉”。玉佩多为男子贴身佩戴之物。男子若是将自己每日佩戴之物赠送给女子,其中的情意大概就是此生非你不可。《红楼梦》第六四十回中,贾琏在尤二姐处吃茶,将自己的汉玉九龙佩解下来,拴在手绢上,送给了尤二姐。尤二姐接受了贾琏的玉佩,也就代表她认准了贾琏,不久后就嫁给贾琏。

古代男子佩戴玉佩
扇子在中国历史悠久,种类也多,其中的折扇有“怀袖雅物”的美称,是男子必用之物。到明清时期,扇子也被用来当作定情之物。孔尚任《桃花扇》中,侯方域与李香君的定情之物就是一把扇子。当然,女方也可以把自己的团扇赠给男性,以表恩爱圆满之意。正如张祜诗所说:“白团扇,今来此去捐。愿得入郎手,团圆郎眼前。”团扇形如满月,女子以团扇相赠,当然是希望二人感情能如团扇一般有美满的结局。

古代男女皆佩戴香囊,或系在腰间,或挂在胸前,或系在肘后。如郑旦《子夜歌》云:“欲织双鸳鸯,终日才成匹。寄君作香囊,长得系肘腋。”女性若是将自己亲手缝制的香囊送给男性,其中的爱意不难知晓。《搜神记》中的少年与河伯女分别时,河伯女便赠以麝香囊。宋代小说《鸳鸯灯传》中张生与李氏相恋,其定情之物也是题有诗句的香囊。有时男性也会把香囊送给心爱的女性,以表达爱意。《红楼梦》第七十四回,司棋就收了表哥所送的一个香囊,抄检大观园时被人发现,二人私情东窗事发。古人互送香囊,与今人赠送香水有异曲同工之妙。

结同心,是相恋男女最美好的期待。有些心灵手巧的女性也会制作同心结,赠给对方。《诗源》记载,姜氏女与邻人文胄相爱,文胄赠给姜氏一枚百炼水晶针,姜氏取连理线,织成同心结回赠文胄。梁武帝萧衍有诗云:“腰中双绮带,梦为同心结。”同心结象征着爱情永存。在电视剧《甄嬛传》中,雍正特意赠给甄嬛一个同心结,所附之诗就是出自梁武帝之手。

方还会赠送男方手帕、鞋,借以寄情。手帕是丝织品,丝谐音“思”,再加上手帕是贴身之物,经常携带使用,其亲密之意更胜其他。在唐传奇《唐晅手记》中,作为妻子的十娘与丈夫唐晅分别时,便以自己所用之手帕留与丈夫,以做纪念。将自己用过的手帕旧物送给异性,更兼有不忘旧人之意。《红楼梦》第三四十回,宝玉挨打,派晴雯给黛玉送两条自己用过的旧手帕,借以定情,黛玉领会宝玉之意,此后二人感情逐渐进入稳定期。

古代女子随身携带丝帕

鞋,谐音“谐”,暗喻“谐老”。鞋又是成双成对出现的,以鞋相赠即希望二人能早日结成夫妻,双宿双飞。白居易年轻时,与邻家少女湘灵相爱,湘灵赠给他一双鞋子。后来二人被迫分开,白居易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双鞋子。
当然,如果男女双方分手或者闹别扭,那么遭殃的也就是这些与对方有关的信物了。《情史类略》卷十六记载,满少卿未得志前,娶市井女子焦氏为妻。他后来中进士做了官,就另娶富家女朱氏,便将“焦氏女所遗香囊巾帕,悉焚弃之”,可谓绝情。《红楼梦》第十八回,林黛玉与贾宝玉赌气,便将自己正在为宝玉做的香囊剪了。
三、赠送诗词
以诗词传情在明清时期的小说戏剧中非常多见,才子以诗词表达对佳人的爱慕,而佳人往往才貌双绝,又能回赠以奇词妙句。在诗词唱和中,男女主角借以表白心意,为二人感情增添了几分风雅与浪漫。比如《霞笺记》中,书生李彦直到会景楼游玩,在霞笺上赋诗一首,投掷于花园内,恰为名妓张丽容所得,张和诗一首,又从原处投出,为李所得。二人由此动情,及至相见,便以所藏霞笺为信物,两相盟誓,私定终身。
在历史上的确有以诗词传情的真实记录。东汉人秦嘉赴洛阳上计,因妻子徐淑生病,回到娘家养病,不能随行,他便写了三首诗赠给妻子,并附有宝钗、明镜等礼物,以示情意。面对丈夫的深情,徐淑也回赠以缠绵的情诗,表达了她因病不能随行,只能遥望丈夫所在之地,伫立徘徊,流泪思念的遗憾。

清照流传千古的名句“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便是因思念丈夫赵明诚而作。1101年,18岁的李清照嫁给太学生赵明诚。两年后的重阳节,赵明诚在外为官,没有归家。每逢佳节倍思亲,李清照便写下《醉花阴》一词,寄给丈夫,以表相思之情。收到词后的赵明诚,对妻子的才华大为惊讶,曾闭门谢客三昼夜,苦思冥想,写了十五阙词,又将妻子李清照的《醉花阴》抄录一遍,掺杂其中,拿给友人陆德夫欣赏。陆德夫再三玩味,认为只有三句最佳,他所说恰出自李清照之手。

像秦嘉、徐淑以及赵明诚、李清照这样都熟知诗词的夫妻毕竟是少数,大多都是只有一方(主要是男方)精通诗词,因此在文学史上就出现了一类“赠内诗”,诗人借此表达对妻子的思念和感激。大诗人李白以浪漫主义名垂诗史,他所写的赠内诗情感也是直截了当。如《寄远》其三云:“本作一行书,殷勤道相忆。一行复一行,满纸情何极?”杜甫诗作风格雄浑,沉郁顿挫,他所作的赠内诗亦是如此风格,温婉含蓄。明明是自己思念妻子,却说妻子因对月怀念自己,以致夜不能寐。“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大概这就是诗仙和诗圣的不同吧!

《清风明月佳人》中的赵明诚、李清照夫妇
文史君说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数千年来,中国古人更是赋予了它无数意象,人们借之向心爱之人表白爱慕之意,传情、定情,给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一抹浪漫的色彩。在这些意象中,最不能少的大概就是红豆。王维《相思》云:“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红豆主相思,小小的一枚红豆,却承载了世间最深的情感。温庭筠《南歌子》云:“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表白重“情”不重“物”,这份“情”胜过世间万千,向对方传递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永恒信念。
参考文献
张青:《明传奇中的定情信物》,《民俗研究》2003年第2期。
张丑平:《古代小说中爱情信物的文化内蕴与叙事意义》,《学术界》2012年第11期。
(作者:浩然文史·微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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