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海拾贝

隋唐官印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2-04-11 09:20 作者:管理员 浏览:3123次

  来源:美术报

  从印章发展史来看,隋唐时期完成了中国印史上又一次制度的转变,这一转变的核心内容是行政系统的官署公印替代先前的官职印;官员的任命凭证及等级标志不再由职官印章承担;印章使用方式以钤朱淘汰了封泥之制,由此形成了与此前秦汉印迥然不同的形制体系。

  一、隋唐官印的制度变革

  开黄初年,隋文帝在继承北朝制度与传统的基础上,实行一系列改革,随着原本附着于官印的等级标志和授官凭证功能的分离,官印的内容渐由职官印演变为官署印。职官印的内容为官吏本身的职称,官署印的内容为官府的名号。官署印为官府所有,不属当官者本人。官吏授命时,朝廷不给印章,但到职后,接受前任移交之印。官员卸任时,转交给后任。

  随之,隋唐官印形制明显变化,除帝后的御玺形制和字名另成规格外,其余官印均为鼻钮铜印,上至省、部、下至周、县、体式一致,皆自名“印”。钮式与材质的简化是适应官署体质的自然现象。

  广纳戍印,旧释广纳府印。铜质。纵54、横53毫米,通高35毫米。背款“开皇十六年 (594年) 十月一日造”,或释“开皇十六年七月一日造”。简率的楷书背款,常被称为中国印章边款的滥觞。罗振玉《隋唐以来官印集存》《书道全集》《中国玺印篆刻全集》《隋唐官印研究》著录。日本大西氏旧藏,现藏日本四国民家博物馆。

  钤朱的用印方法,在隋唐普遍地使用,印泥的制作技术也已经解决。从现存敦煌文书上的大量唐代印迹来看,色泽多仍清晰可辨,可见当时油性印泥的制作技术已相当成熟。近世发现唐、五代官私印出土时带有印匣的已有五例。有的印匣底部还带有朱色残迹。孙慰祖先生在上海博物馆对五代“立马第四都记”印匣底部的朱迹送往鉴定,证明的确是印泥的干结物。由此可见,印匣既存放官印,又兼储印泥,唐代官印的使用方法由此可得。

  隋唐朱文大印的式样基本固定,阴面均为五、六厘米左右,全用朱文,印边与印文笔画的粗细差别不大。

  隋唐官印的体系一变秦汉官印的体系,改为朱文和印形增大,从根本上说,这是适应钤朱取代封泥之制的客观要求。况且由于简牍的废止,封泥已不再使用,官印钤于纸上,朱文较白文醒目,也易于施盖清晰。官印增大在纸上蘸色钤印可以更为醒目,而封泥方法的废用和官署体制的确立,使印形增大不再成为障碍。

  观阳县印,铜质。印面纵53、横52毫米。背款“开皇十六年 (596年) 十月十五日造”。清瞿中溶着《集古官印考》疑背款似后人伪刻,列入唐代。二百兰亭斋旧藏。《隋唐以来官印集存》《隋唐官印研究》著录。现藏天津博物馆。

  二、印文与制作方式

  隋唐官印的文字均采用小篆,但既不是秦汉印专用的缪篆,又不是规范的秦代小篆。有人认为这种篆书是不懂篆书的印工生硬搬套的即兴发挥,但笔者认为它引入了北朝墓志篆额一路的小篆。而唐中后期的印风,趋于妥实平稳,篆法比较圆熟,力图避免前期的自然散漫之风,与当时擅长篆书的名家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李阳冰的“斯翁之后,直至小生”以及史维则、翟令问等,皆有作品传世。

  再者,有人将“之”字作为区别隋与唐官印的标志特征,这个看法,首先是由罗福颐先生提出的。但现在出土的印章显示,唐官印添加“之”的现象比较多见,他们常出现在县署印中,不加“之”的现象依然存在,故不能以此作为区分隋与唐官印的标准性特征。

  临汾郡赞治印,铜质。印面纵54、横55毫米。背款“大业三年 (607) 十月一日造”,品像至佳,为近年仅见品,是有纪年的隋朝官印的第五钮。无著录信息。平湖玺印篆刻博物馆据实物拓印面、背款六纸。藏所未详。

  隋唐官印的制作方式,有直接铸文,有二次铸造(焊铸)和凿刻。直接铸文和焊铸的印文,过去常被混为一谈,认为隋唐官印皆属“蟠条印”。笔者认为,从隋唐官印的印迹来看,绝大部分隋唐官印属于直接铸造。由于“蟠条印”的工艺有所局限,遇到繁密的印文难以普遍使用,甚至在运用过程中脱落笔画。凿刻的工艺,也比较少见,如“平琴州之印”。

  官印的背款,也是隋唐印制中存在争议的问题。现在确定为隋官印的四方印,皆刻有年款。而唐官印,除了少数几例刻有释文字款外,大多未再延续刻款的做法。有人怀疑隋代的年款为伪刻,罗福颐先生先前认为:“其说容或可信”,之后又明确指出:“均是古董商人所伪刻”。但多数研究者认为,这是一种制作风气的转变,隋唐官印在背款上还未形成严格的制度。

  桑干镇印,铜质。印面纵53、横54毫米。背款“大业五年 (609) 正月十一日造”,周叔弢旧藏,《周叔弢先生捐献玺印选》《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古玺印选》《中国玺印篆刻全集》《隋唐官印研究》著录。现藏天津博物馆。

  唐代百官“皆用铜印”,是一种明确的制度。但传世和近年发现的唐印中,又有许多的陶瓦印,这些陶瓦官印也有中央、地方两类。与铜印风格基本相同,可以看出其中有的陶印并非地方自制。过去认为唐代没有殉官印的制度和习俗,但这几方印皆为陶质,其用途显然不可能是实用之印,应是殉葬专用印。

  从篆刻艺术的角度看待隋唐官印,一方面应该看到秦汉古印的特征在这一时期已基本荡然无存;另一方面应该看到,隋唐官印在发展的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时代特色,以及对后世印章所产生的影响。

  崇信府印,铜质。印面纵49、横49毫米。背款“大业十年 (614) 七月廿日造”,日本太田梦庵旧藏。《尊古斋集印》《枫园集古印谱》《书道全集》《隋唐官印研究》著录。现藏日本岩手县立博物馆。